序号 | 免修类别 | 次级分类 | 细 则 |
一 | 参加职后学历培训免修 (教育类相关专业) | 已毕业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 | 自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,获得各级教育类学历(学位)证书的教师可以免修市级共享课程学分(含两个模块)全部学分;可以免修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。 |
在读学历或未取得相应证书 | 自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,参加各级教育类学历(学位)培训满一年的教师: (1)可免市级共享课程中知识与技能模块学分,但仍需完成师德与素养模块的学分要求。(2)可免区级专业选修4学分。 参加各级教育类学历(学位)培训满二年及以上的教师: (1)可免市级共享课程中知识与技能模块学分,但仍需完成师德与素养模块的学分要求。(2)可免区级专业选修4学分、通识选修2学分。 提供的在读证明为主办院校学籍证明或自考单科成绩单(合格4门折算1年学籍)。 |
二 | 参加见习教师培训 | 2010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,参加见习教师培训考核合格 | 可以免区级专业选修4学分,学校研修4学分。 |
2011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,参加见习教师培训考核合格 | (1)可以免市级共享课程中知识与技能模块1学分,但仍需完成师德与素养模块的1学分、知识与技能模块2学分要求。 (2)可以免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,研修8学分(学校研修6分、教研2分)。 |
2012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,参加见习教师培训考核合格 | (1)可以免市级共享课程中知识与技能模块2学分,但仍需完成师德与素养模块的1学分、知识与技能模块1学分要求。 (2)可以免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,研修12学分(学校研修10分、教研2分)。 |
2013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,参加见习教师培训考核合格 | (1)可以免市级共享课程中知识与技能模块3学分,但仍需完成师德与素养模块的1学分要求(2)可以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,研修16学分(学校研修12分、教研4分)。 |
2014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,参加见习教师培训考核合格 | 参加2014学年度、2015学年新教师培训后取得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,可免于参加“十二五”教师继续教育。但仍应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十二五后期组织的各类全员性培训。 |
2015学年度入职的新教师,参加见习教师培训考核合格 |
三 | 从外省市或本市非教育系统调入 |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(以正式调入、录用日期为准) | 可申报免修:区级专业选修4学分、研修8学分(学校研修6分、教研1分、科研1分)。 |
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(以正式调入、录用日期为准) | 可申报免修:市级共享课程知识技能2学分、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、研修16学分(学校研修12分、教研2分、科研2分。 |
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(以正式调入、录用日期为准) | 可申报免修:市级共享课程知识技能5学分、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、研修24学分(学校研修18分、教研3分、科研3分)。 |
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(以正式调入、录用日期为准) | 可免于参加“十二五”教师继续教育。但仍应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十二五后期组织的各类全员性培训。 |
调入者持“国培培训”证书的 | 凭证书,按照市共享课程学分抵冲规定,抵冲相应的市共享课程学分。 |
四 | 赴外省市(含区内)支教 | 十二五期间后赴外省市(或区内)支教的教师 | 支教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,可申报免修:全部市级共享课程7学分、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。 |
五 | 公派出国任教 | 十二五期间经浦东新区教育局批准公派出国任教的教师 | 连续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者可申报免修全部市级共享课程7学分、全部区级选修8学分; 连续时间满3个月,可申报免修:市级共享课程知识技能5学分、免区级专业选修4学分。 |
六 | 参加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、本市外区县教师进修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程 | 参加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、本市外区县教师进修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申报免修 | 我区教师“十二五”期间经教发院批准参加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的教师继续教育类课程(含从外区调入教师已在原区参加的教师继续教育类的课程),核对各培训机构出具的学分证明(结业证书)原件并交相应复印件,经我院审核后免修相应学分。 本区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各专项培训(如教师培训工作室和基地、骨干教师、见习教师基地带教、内涵项目、学科专项等),由各项目组统一申报学分,每10课时计1分,不再进行免修申报 |
七 | 参加党校培训 | 教师接受组织安排参加党校培训 | 每10课时1学分抵冲区级通识选修学分 |
八 | 新评高级职称教师 | 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评为(中学)高级职称的教师 | 可申报免修市级共享课程师德素养模块1学分、知识与技能模块2学分,区级科研学分4学分,学校研修11学分。 |
九 | 新评骨干教师 | 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区骨干教师不满2年的 | 可申报免修市级共享课程师德素养模块1学分、知识与技能模块2学分,区级科研学分4学分,学校研修11学分。 |
十 | 病假教师 | 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连续病假两年以及上者 | 可免于参加“十二五”教师继续教育(须出示医院开具的连续两年及以上的长病假证明单、病历证明、并经学校认可) |
★ | 学分抵冲规则 | 按市级→区级→校级单向抵冲 | 市级师德素养多余学分可抵冲区级通识选修学分;市级知识与技能类多余学分可抵冲区级专业选修学分;专业选修学分多余的可单向抵冲通识选修学分;选修学分多余的可单向抵冲研修科研学分;研修学分中,科研学分多余的可单向可抵冲教研学分,教研学分多余的可单向抵冲学校研修学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