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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进才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基金实施办法(修)

作者:校工会     发布时间:2019-6-12 点击数:5505


为了贯彻《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》的精神,顺利完成每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义务献血指标,做好义务献血工作,结合我校近年来的实际情况,并参考其他兄弟学校的成功经验,特修订该办法。

一、献血基金的来源:每年6月份上旬凡在编教职工(包括当年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工)每人缴纳人民币150元,作为鲜血基金进入到学校的献血基金专用账户。

二、献血基金的管理:由工会经审委员会负责管理献血基金,专款专用。工会经审委员会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当年基金缴纳、使用情况,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。

三、献血基金的使用:用于参加当年义务献血的教职工的营养补助。每位献血者将从献血基金中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营养补助,不足部分从教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的慰问费中列支。

四、献血基金缴纳者的权利:当本人或家属生病需要大量用血,而本人又因特殊情况未曾参加义务献血,可由学校开具相关有效证明,确保其用血的顺利进行。

五、献血基金的执行:本办法经上海市进才中学六届六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,从20196月起开始执行。

 

上海市进才中学工会

2019612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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